对工厂比较集中的地方,不必套用“谁污染,谁治理”的原则,而应该加强各企业间的联系,统筹考虑污染的治理对策,若有必要和可能,可将各个工厂的废水集中处理,建立统一的污水处理厂,实行“谁污染,谁出钱”的治理方法。因为各个工厂由于产品的不同,废水的水质也不是一样的,如有的工厂的废水是酸性的,而有的工厂的废水却是碱性的,放在一起处理可以减少中和药剂的处理费用;有的工厂排出的高盐分低COD的废水,而有的工厂的废水却是高浓度易生物降解的,如果单独处理的话,都是治理难度很大的废水,但如果放在一起进行生化处理,由于水质条件的改善,不仅可以减少废水的处理难度,而且可以提高处理效率。
6.4 初级处理设施
6.4.1化粪池
6.4.1.1 化粪池可应用于农村改厕的粪便污水初级处理,并且应与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一考虑。
6.1.2化粪池的施工应参考《镇(乡)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》CJJ124-2008的相关规定。可选用预制成品,或现场建造,应便于清掏池底污泥。污泥清掏周期应根据污水温度和当地气候条件确定,宜采用3~12个月。
6.4.1.3 化粪池应设在室外,其外壁距农房宜根据各地农房性质、基础条件确定,如条件限制设置与机动车道下时,池底和池壁应按机动车荷载核算。
6.4.1.4化粪池的构造应符合《农村户厕卫生规范》(GB19379-2012)的要求。
6.4.1.5污水在化粪池中停留时间宜采用12-36h。化粪池容积应包括贮存污泥的容积,可根据《镇(乡)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》进行计算。
6.4.1.6化粪池池壁和池底须进行防渗设计,严禁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。应采取防臭和防爆措施。
6.4.2厌氧生物膜池
6.4.2.1 厌氧生物膜池可用于农村生活污水的初级处理。
6.4.2.2厌氧生物膜池应位于化粪池后;厌氧生物膜池也可与化粪池合建。
6.4.2.3 厌氧生物膜池填料装填高度不宜小于池深的2/3。
6.4.2.4厌氧生物膜池的水力停留时间宜取2d~5d,排泥间隔时间约为3个月至1年。
6.4.2.5厌氧生物膜池应采取防渗、防臭和防爆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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